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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年会官方网站首页入口随着我国消费者保护运动的快速发展,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4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走向法治化轨道。
近日,攀枝花中院发布了3件消费维权典型案例,3件典型案件都源起同一家西餐厅……
2019年7月1日中午,13岁的小黄跟姨妈到一家名叫“台北帮厨”的西餐厅就餐。就餐期间,小黄食用了餐厅里的牛排、炒饭、煎四季豆、凉拌豆腐干及饮料等食品。当天晩上,小黄便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其父母随即带小黄到医院就诊,最终医院诊断为:急性食物中毒,并住院治疗5天。
该案在东区法院一审判决:“台北帮厨”西餐厅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小黄赔偿金、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2032元。
后“台北帮厨”西餐厅不服一审判决, 向攀枝花中院提起上诉。攀枝花中院依法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7月1日下午, 9岁的小杜在母亲带领下来到“台北帮厨”西餐厅处消费,一顿西餐美食过后,当晚小杜出现呕吐、腹泻、腹痛的症状。次日一早,小杜母亲带儿子到医院住院治疗,小杜被医院诊断为:急性肠胃炎,中度脱水,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电解质代谢紊乱, 酸中毒。
小杜在医院治疗期间,其母亲张某了解到正在同一家医院治疗的小黄的情况,张某便认定小杜的病情也跟西餐厅的食物不干净有关,于是,张某也将“台北帮厨”西餐厅告上法庭。
该案在东区法院一审判决: “台北帮厨”西餐厅支付小杜医疗费、赔偿金等合计1872元。
“台北帮厨”西餐厅不服一审判决,向攀枝花中院提起上诉。攀枝花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7月1日下午, 张女士和朋友一同前往“台北帮厨”西餐厅吃饭,食用该西餐厅中的牛排、花甲及饮料等食物,当晚便出现拉肚子、呕吐等症状,持续到第二天早上9时,张女士到医院检查,被诊断为:细菌性痢疾。
张女士认为自己患病一定是跟西餐厅的食物有关,于是,张女士一纸诉状将“台北帮厨”西餐厅告到法院。
该案在东区法院一审判决:“台北帮厨”西餐厅支付张女赔偿金、误工费等合计1240 元。
“台北帮厨”西餐厅不服一审判决,向攀枝花中院提起上诉。攀枝花中院依法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医院检测,小黄、小杜和张女士均是因感染沙门氏菌而出现不同症状的肠胃疾病,同时,经攀枝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检验,该西餐厅员工、部分顾客(患者)、西餐厅的生牛排和熟牛排的培养物分别检出沙门氏菌。经攀枝花市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认定,顾客的症状系在该西餐厅食用被沙门氏菌污染的牛排所引起。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台北帮厨”西餐厅作为食品经营场所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小黄、小杜和张女士作为消费者在西餐厅就餐时,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西餐厅在经营过程中,因自己的过错,销售了不合格的食品,造成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害,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故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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