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9633388452

金年会家具定制有限公司_警告!内蒙古处罚2批有食品安全问题的学校和企业_金年会家具定制有限公司

警告!内蒙古处罚2批有食品安全问题的学校和企业

时间:2024-05-27 11:55:34 作者:小编 阅读:

  2024年3月20日,土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执法人员对土左旗某小学食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食堂未按照规定进行食品留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作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3月7日,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白云鄂博矿区某学校食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食品留样记录不规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作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3月31日,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包头市九原区某幼儿园食堂监督检查,发现其粗加工间冷藏柜温度显示损坏。

  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整改违法行为,并当场作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3月31日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包头市某中学分校食堂监督检查,发现库房未安装机械排风设备、更衣间消毒灯不充足。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整改违法行为,并当场作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3月31日,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包头市某综合实践教育中心食堂监督检查,发现调料车、水浴保温车有污垢。

  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整改违法行为,并当场作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3月31日,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包头职教园区某学生餐厅监督检查,发现厨房燃气管道掉漆,刀具未消毒、刀架有污垢。

  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整改违法行为,并当场作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3月31日,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包头市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发现主食库房未安装机械排风设施。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整改违法行为,并当场作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3月31日,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包头市九原区某幼儿园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未按规定进行进货查验。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作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3月6日,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阿拉善盟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对额济纳旗某中学在用的餐盘(餐馆自行消毒,消毒日期2024年3月6日)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ALS20240 043)。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执法人员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3月28日,额济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某幼儿园留样柜内2024年3月28日11时20分留存的奶香小馒头的留样量不足125克。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二项规定,执法人员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对某幼儿园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3月29日,额济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某幼儿园留样柜内2024年3月27日、28日留存食品留样量不足125克、留样记录仅仅登记到3月28日、用于留样的称量工具不能正常使用、负责人未提供该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等相关文件记录、未提供幼儿园风险管控清单、未提供“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相关资料。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二项规定,执法人员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对某幼儿园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11日,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阿拉善盟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对孪井滩某学校在用的餐具(自行消毒)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执法人员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11日,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阿拉善盟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对阿拉善高新区某学校在用的餐具(自行消毒)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金年会app,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执法人员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15日,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阿拉善盟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对阿拉善左旗某幼儿园在用的餐具(自行消毒)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执法人员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

申明:如本站文章或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您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尽快处理!

上一篇:【秦皇岛“微改革·微创新”优秀案例汇展】市市场监管局:打造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食堂 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下一篇:福建省莆田市市场监管领域校园食安“点题整治”典型案例

返回
客服电话:020-65533248免费预约师傅上门量尺!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