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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国内已经具备相当实力的几个大经销商联合起来自主到国外寻找品牌并集中批货回国,这是是当下最普遍的方式;
无论在哪个行业,一个外资品牌要进入异地市场都要经过周密的市调及漫长的筹备,在中国家居这个新兴市场及潜力市场,即便是已有Ashley(爱室丽)、Natuzzi(纳图兹)这样的品牌存在,直接进入并建立起渠道的品牌仍然不多。另外一个层面是,企业未到市场先行,也是很多外资打通异域市场的惯用招数,用总代理和批发方式先占领市场是被运用得极多的。但是超大订货量、关税、物流、调货周期等更横加在身上的成本岂是实力非同小可的经销商可以承担的,品牌商要下放代理权或者经销商要拿到代理权都是极其复杂和困难的过程,于是那些并未有在中国国内开办官方营销机构的,又无寻觅到总代理的品牌商选择了与有能力做小单批发的经销商合作。
无论哪种方式,当前几种模式在中国并举,并无哪一种模式占据了明显的市场份额优势。
面对进口家具所谓的“暴利诱惑”,但又不能一次性采购足够多量从而拿到独家代理权,国内一些经销商们只能选择组团到国外物色品牌,他们通常是到高点家具展和米兰家具展两期展会上分别一次性采购足够的量,再集体拼合装柜运输回国分货。拿美式美式装修效果图)产品来说,现在国外做得高端的其实并很多,能选择的比较适合直接在中国销售的产品并不多,如果单一的拿一些品牌回来很多时候会产生水土不服的风险,比如尺寸、颜色不适合我们的建筑规划和文化特征等。目前他们接触得最多的品牌是Stanley(史丹利)、Bake(贝克)、Lexington(莱克星顿)等。
因为经销商资金实力有限,基本上是零散的采购,单个采集量并不能引起品牌商的重视,在国外品牌商面前的议价能力不强,处于弱势地位;而且经销商们在展会结束后与品牌商并不能建立起更多的交流,更别提品牌商的后续支持。
事实上,除少数实力强劲的经销商能做到经常有货发回国内,一般实力次之的经销商分货时间间隔会很久,一般在6-8个月,压力大。经销商备货时间长还会导致一系列后遗症,供货能力不强,致使他们只能卖现货,商场的展厅大多数时间都是处于缺货状态。
事实上也有些国内实力经销商能与国外品牌商签订国内地区代理协议,但是国外品牌商能做到也仅仅是不会发货给国内同一个地区的两个不同经销商。但是在国内,每个地区的经销商极有可能相互不认识,A地区的加盟商通过一定渠道销售给B地区的消费者,那么同品牌B地区的经销商权益是无法保障的。
因为品牌商在国内没有管理机构,中国市场上没有谁会来做这个裁判,国外品牌商给不了权益保护。于是串货问题时有发生,经销商们也无法走法律途径维权,多数忍气吞声了事,保障为零。因此所谓的代理权事实上仅仅是拿货权而已。
国外品牌发到给国内经销商的货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经销商本身是并没有能力处理这个问题的,只能在国内找师傅处理,没有其他办法。如果按照正常的流程应返货给国外品牌商,这样周期太长,成本也太高。所以一旦遇到质量问题,经销商的处理方式基本上就是降价销售。
国外品牌的产品是契合当地的生活方式和房产构造而研发的,比如美国使用大尺寸餐桌餐桌装修效果图),中国使用的尺寸比较小。而国外品牌不会给小采购量的中国经销商单独研发或者二次开发适合中国人的产品,国外什么样的产品经销商就只能销售这样的产品,产品局限性比较大。
前文提到的几种模式中,代理商模式、外国控股公司操盘以及美克似的强强联合在国内推广的时候具备整个体系,例如店面形象、VI、陈列、视觉展示等,在市场推广的时候有统一的店面形象。加盟商模式的包装方式一般会对标国内某个品牌装修、进行视觉展示,加盟商不同那么展示形象也会跟着变化。这样他们引进的品牌在国内没有建立整体的销售管控平台,没有统一的体系。诸如Stanley(史丹利)、Bake(贝克)这些品牌目前都是加盟商对标国内某个品牌进行装修与视觉展示,加盟商不同展示形象也会跟着变化,在国内没有建立整体的销售管控平台,没有统一的体系。
进口家具同国内家具行业一样需要整合,金年会娱乐平台登录目前已经整合完毕的行业例如家电,企业的规模动辄百亿,相比之家进口家具的规模依然很小,做得好的经销商一年流水3亿,好一点的大企业也就10多个亿。现在中国家具的份额已经达到1万多亿,整合开启后,若占据百分之几的份额,也就有上千亿。所以有实力的经销商在进行区域的整合,也希望拿到代理垄断权,但是经销商想要在现实的竞争环境中拿到垄断权是很难的,因为有财团在跟进。有实力的财团通过投资、收购形成大规模的品牌,垄断品牌权,这将是行业整合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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